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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后期不懂得维护,商标权不一定就属于您!

发布日期:2021-02-23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一、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

我们在使用商标时,一定要确保商正穗财税商标注册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颜色。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二、公司信息变更,商标注册信息紧跟变更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一旦企业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须尽快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否则后期会出现商标信息与企业信息不符的现象。正穗财税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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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许可使用要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但是商标权利人应及时到商标局服务商标许可备案手续。

四、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异议

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有任何异议都可以提出,否则过时不候。所以,商标权利人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扩大商标使用范围要重新注册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分别提出申请。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在其他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上使用的,还须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六、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服务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服务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七、追加注册第35类“万能商标”

第三十五类号称“万能商标”,主要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主要包含: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注册35类商标,商标保护更安全。【正穗财税知识产权电话:400-600-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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